原标题:广东教育联合广东疾控提醒:开学别大意,小心“红眼病”!
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和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广东疾控”)获悉,每逢夏秋季,特别是入学后一两周,校园内学生聚集,往往是“红眼病”流行的高发季。为此,省教育厅联合广东疾控发布“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预防提醒。
(相关资料图)
什么是“红眼病”?
广东疾控专家表示,“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主要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性极强的急性病毒性眼病。导致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最常见的是肠道病毒70型(EV70)和柯萨奇病毒A组24型变种(CA24v),此外腺病毒11型也可引起该病。
“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在我国为法定丙类传染病
专家提醒,“红眼病”多见于夏秋季,人群普遍易感,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地方易发生暴发流行。
“红眼病”以接触感染为主
专家表示,急性患者是主要传染源,主要通过直接接触病人眼睛或上呼吸道的分泌物;与患者握手、拥抱等身体上的接触;接触患者的生活用具如毛巾、穿过的衣服、脸盆,患者摸过的东西,如门把手、公共汽车扶手、各种工具等;接触被污染的水,如池塘水、游泳池水等;接触患者用过的眼药水等方式接触感染。
得了“红眼病”会有什么症状?
专家介绍,“红眼病”潜伏期短,一般为18-48小时,发病开始时多为单眼,很快传染到另一眼。球结膜下出血为最显著的症状,眼内有异物刺激感、眼部刺痛、结膜肿胀、畏光、眼部分泌物增多。
该病呈自限性,自然病程一般为7-10天,预后良好,但偶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
预防校园“红眼病”流行要点
省教育厅提醒广大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红眼病”预防工作。
校园篇
1.日常管理
• 托幼机构及学校应开展晨检制度,晨检中发现有异样状况或疑似病例者应暂停入园或入校。
• 培养学生养成勤洗手、不揉眼、毛巾和脸盆要单人单用的个人爱眼卫生习惯。
• 对单位职工要实时健康巡查制度,一旦发现病例,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居家治疗休息。
• 定期对学习生活环境内的公共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对于不适宜用消毒剂消毒的物品可在阳光下暴晒。
2.发生病例时
在校期间如出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校医,并暂停集体活动和他人接触,如症状较重时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用药及休息。
经确诊为“红眼病”的患者,隔离期不得少于7天,以主要症状消失为解除隔离的判定条件。
3.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学校或托幼机构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应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要求病例居家或宿舍隔离。同时要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注意保持教室和宿舍良好通风,加强清扫和消毒工作,每日擦拭消毒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特别是要做好校内公共场所、公用物品、车辆和生产用具等重点环节的消毒工作。
家庭篇
• 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有助于减少病毒滋生。
• 保持居家清洁。
• 如果家庭中有人感染了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应做好隔离措施,做好患者使用或接触的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
个人篇
• 在家要养成勤洗手、勤剪指甲的好习惯,避免用手揉擦眼睛,饭前饭后要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 不与家人共用毛巾、脸盆、枕头、眼药水、眼镜等物品。
• 经常清洗枕套、床单和毛巾等生活用品。
• 如眼睛出现不适症状,不去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并尽量不与家人接触。
文:范颖
通讯员:粤教育、粤疾控(范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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