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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审理查明,被告徐某、刘某未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行向长荡湖投放2.5万斤革胡子鲶的行为违法国家规定,当庭判令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索维国支队长带领业务分管领导、相关处室人员、三个渔政大队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观摩了现场庭审。大家表示,此次庭审观摩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通过深入学习,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庭审结束以后,索维国支队长、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省高院组织召开的关于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专题座谈会。会上,索维国详细介绍了外来物种入侵对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巨大危害,以及滆湖在规范社会放生宣传引导、建设放流(放生)平台、加强重点区域日常巡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省高院相关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来源:省滆湖渔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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